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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皖粤商[2014]1号 发文日期: 201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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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决定
各会员、会员单位:
根据皖粤商[2013]17号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经过认真审核、评审及公示,决定授予:信地集团、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新锦丰集团等13家单位为2013年度“先进单位”;授予邓汝超、徐毓、吴韧等24位同志为2013年度“先进个人”;授予吴图平一家、陈跃生一家、黄良春一家”等14组家庭“和谐家庭”的称号(名单见附件)。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个人和家庭继续弘扬粤商敢为人先的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同时也希望全体会员积极向受表彰的优秀单位、个人和家庭学习,为商会的发展献计献策,为推动皖粤两省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13年度“先进单位”名单.doc 2、2013年度“先进个人”名单.doc 3、2013年度“和谐家庭”名单.doc 安徽省广东商会秘书处
2014.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