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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皖粤商秘[2013]5号 发文日期: 20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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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会长值班制度的通知
各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因工作需要,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13年1月起继续实行会长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会长时间安排:实行按月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一次30天,依次轮流。 二、值班会长工作职责: 1、当月值班会长主要协助会长处理商会重大事项、参加各类活动; 2、值班会长值班期间要指导和监管秘书处工作开展情况; 3、值班会长应在当月值班期末组织召开一次会长联谊活动,通报当月商会工作情况,并履行交接手续; 4、值班会长要及时向会长报告当月商会的重要情况,月末要向会长报告值班情况,并对商会工作提出建议和主见。 三、值班会长安排原则: 1、以在合肥本地副会长为主; 2、同一公司的两位副会长可代替值班,以当月在合肥的副会长为值班会长。 四、几点要求: 1、值班会长须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2、值班会长值班期间对工作要有记录; 3、值班会长如因有事不能值班或参加各类活动、会议,应自行和商会其他领导商量委托。 特此通知。 安徽省广东商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安徽省广东商会轮值会长值班表
(2013.1-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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