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安徽瑞景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景商业公司”)100%股权转让项目的有关事项发布如下补充说明。
转让方承诺本补充说明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补充说明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关于瑞景商业公司两门店租金、租期
1、瑞景国际店建筑面积12294平方米、瑞景名品中心建筑面积10356平方米(建筑面积仅指营业部分,不含配套部分);
2、两店租期暂定为15年,租金确定的原则:前三年按目前的租金水平不变(2011年至2013年),其中瑞景国际店租金580万元/年、瑞景名品中心租金495万元/年,2014年至2020年每年递增5%,2021年至2025年租金保持不变。
二、关于瑞景商业公司的商标权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安徽瑞景商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景商旅集团”)持有的“瑞景”商标(注册号4307396)由股权转让后的瑞景商业公司继续无偿使用,期限为本补充说明第一条中所述两门店的租赁期内。
三、关于瑞景商旅集团欠瑞景商业公司款项
截止审计评估基准日2010年3月31日,账面反映瑞景商旅集团欠瑞景商业公司6436万元,欠款分三年还清,在归还期间欠款不计利息,每年支付三分之一欠款,首次支付时间为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一年后7日内,第二次、第三次支付日为前一次支付日的次年对应日。
四、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在商务谈判中予以讨论。
特此说明。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