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有关规定,受合肥海恒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产权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现对其拥有的原合肥学院食堂的厨具、餐饮设备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合肥海恒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合肥海恒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原合肥学院食堂的厨具、餐饮设备,主要包括卧式锅炉、低温冷库、保鲜冷库等。
转让标的的详细情况见安徽宝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合肥海恒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宝评报字[2009]第21号)。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评估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合肥学院食堂资产处置的批复》(合经区国资委[2009]17号)批准,安徽宝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宝评报字[2009]第21号),资产评估值为47.65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转让底价及付款要求
本次资产转让底价为:人民币20万元。
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四、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受让。
五、标的转让要求
1、转让标的整体转让,现状移交;
2、标的拆卸、装运的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与它方无关。
六、公告期限
2010年5月5 日8:00起至2010年6月1日17:00止。
七、意向受让方竞买注意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公告截止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到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大厅1号窗口登记竞买意向。
报名登记时企业法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
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竞买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及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二)如采用网上报名,请意向受让方将竞买保证金按公告要求汇到指定帐户,并在公告截止日前携带交款凭证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服务大厅收费窗口换取竞买保证金票据,交项目报名登记人员验证,并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无竞买保证金票据者不得参与竞价。
(三)、经登记的意向受让方方可领取本项目竞买资料。
八、竞买保证金
本项目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收款单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087670120100330005096)。
企业法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可采取本地转账(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异地电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由意向受让方企业帐号划转至我中心帐号,不接受企业以汇票或现金形式递交的竞买保证金。
受让方确定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九、交易方式
根据转让标的具体情况,本次转让采取拍卖方式组织实施。
十、报名登记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知识产权科
联系人:陈工 金工
电话:0551-2692617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大厅1号窗口
招商引资
Investment Promotion
合肥海恒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厨具、餐饮设备转让
2010-05-0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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