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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80毫克/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150毫克/100毫升②80毫克/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150毫克/100毫升+15种从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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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③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车④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的,或为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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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⑤不具有15种从重情形,可不立、撤案、不诉、无罪,②-⑥无酒精含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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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血液酒精含量≦180毫克/100毫升,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驾驶的动机和目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道路情况、行驶时间、速度、距离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认为属于犯罪情节轻微
②醉酒后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不得已驾驶机动车,构成紧急避险,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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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考4种从宽情形,一般不具有15种从重情形、10种不适用缓刑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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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酒精含量≦180毫克/100毫升等,不具有10种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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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需满足刑法7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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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刑点一般不低于1000元至2000元,每增加一个月拘役,增加1000元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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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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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个月,可具体到15日,最低不少于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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