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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份文件法规,成为海南深化改革开放的“制度基石”

2022-06-12 发布       510 次阅读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郑重宣布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发表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央12号文件)、《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央8号文件)先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




中央12号文件


明确了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原则,描绘了到2020年、2025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并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中央8号文件


聚焦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确立“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特殊税收制度,同时围绕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推出一系列制度安排,并提出2025年前、2035年前的重点建设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从国家层面单独为一个省立法,赋予海南在宪法框架下针对贸易、投资及相关管理活动的自由贸易港立法权,支持海南依照中央要求和法律规定行使改革自主权,稳定了国际国内市场主体的预期,为新时代海南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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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份文件法规,将海南未来发展方向和一系列重磅支持措施以中央文件、国家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高规格构筑起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三大制度基石。


详见中共海南省委书记沈晓明文章:《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 加快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来源:求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