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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强市放权”激发市场活力

2018-10-15 发布       745 次阅读

       人民日报广州10月14日电(记者 李刚)广东省的企业冠名“广东某某有限公司”“广东某某厂”,不用再省、市、县来回跑了,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权限,放给市、县(区)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而且申请条件进一步放宽: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

  2017年以来,广东省将“强市放权”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于2017年6月、2018年1月分两批将202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地级以上市实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目前,第一批下放广州市、深圳市的事项已实施满一年。“城市建设规划部分审批事项下放广州市后,规划建设审批明显加快。”广州市国土规划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新编制的《增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不到两个月就获批,而在过去省市区三地来回审批,一般需要6个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权限下放到广州市、深圳市后,两地承诺办理时限分别压减66.67%、75%,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5个月内已办结4件外商投资电影院审批,比去年全年的2件增加1倍。去年,广州市与深圳市实际利用外资分别为62.89亿、7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0.3%、9.9%。

  “强市放权”下放省级权限之后,各地市通过加强“互联网+”、预审服务等创新审批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各地市相关承接部门通过采取电子平台信息化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直部门通过对承接部门指导培训、专项检查、备案抽检等方式,对地市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并督促改进。

  据第三方评估机构抽样调查,受访人对“强市放权”的整体满意度达84%,服务对象对工作人员业务办理熟练程度满意度达91%。得益于“强市放权”,制造业大市佛山近两年累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超630亿元。

  接下来,广东省将进一步加大“强市放权”改革力度,取消和下放一批含金量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积极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等新监管方式,推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监管,着力提高监管效能;编制省级行政权力目录清单,推动全省权力事项基本要素相对统一,大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方便企业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