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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开展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

2018-09-26 发布       753 次阅读

近日,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动态调整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变化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对《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予以动态调整。

调整后,我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总项目数由建立时的170项下降到96项,减少了43.5%。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62项下降到26项,政府性基金由19项下降到17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由80项下降到41项,涉企保证金由于国家政策范围的调整,项目数由9项上升到12项。如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主要调整情况,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货物港务费;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部分专利收费;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按照国家排污费改税工作部署,自2018年1月1日起,停征排污费。自2018年4月1日起,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

此次动态调整最大变化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将《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中“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部分名称调整为“涉企保证金”,内容变更为《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安徽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中的《安徽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公告同时要求,各市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财政、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等变化情况,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对本级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与省减轻企业负担综合平台对接。(记者 王恺 通讯员 许才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