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安徽省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我省2018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增长上线为12%、增长下线为4%。各类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具体情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年度工资增长水平和分配方案。其中,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之间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与上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负增长。
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后,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指导督促企业不断规范集体协商程序,增强协商实效,提高企业和职工协商意识。要引导职工立足岗位切实履职,为企业健康发展献智出力;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合理增加职工收入。各地也要加大工资指导线宣传落实力度,进一步发挥工资指导线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导向作用,指导企业与职工按照工资指导线要求,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切实增强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