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争取将“144小时便利签证”扩至全省;鼓励企业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电信资费合理下降;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探索粤方对港澳专业资格的单方先认……自从国家提出规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以来,社会各界主动建言献策,相关部门更是积极推进,各种有利三地民众的政策也随之不断研究、出炉。
前、昨两天,广东省政府对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 优化配套措施促进人员交流”、“发挥港深优势 深化两地创新科技合作”、“关于促进大湾区旅游业发展”及“关于理顺陆路通关口岸”的提案进行了答复,里边透露了不少有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具体计划。
通关便利
“72小时过境免签”提升为“144小时”
彭长纬等7位全国政协委员,在《关于促进大湾区旅游业发展的提案》中,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入境便利政策等建议。
答复函表示,广东省将继续推动入境便利政策的优化,积极争取将“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全省,并协调推进落实将现有“72小时过境免签”优化提升为“144小时过境免签”。
据悉,“144小时便利签证”政策,是2000年起,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对已到港澳地区持普通护照的建交国家外国人组团进入珠三角9市和汕头市旅游,实行简化手续、提供入境便利的政策,停留时间为入境之日起不超过第6天。
“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则是自2013年开始实施,较好地满足外籍人员经广州白云机场入境旅游、探亲、访友等需求,目前政策适用国家已达53个。
深圳湾等口岸24小时通关尚不成熟
关于通关便利性方面,易志明委员在《关于理顺陆路通关口岸的提案》中,建议深圳湾口岸及莲塘/香园围口岸实施24小时通关。
答复函表示,深圳陆路口岸实施24小时通关事宜属国家事权,同时涉及行政资源投入、社会公共服务配套、港方口岸部门同步配套衔接等。
关于深圳湾口岸实施24小时通关的建议,答复函表示,深圳湾口岸开通前就计划实行24小时通关。由于当初人流量稀少,经深港双方商定报国务院同意暂时实行6:30—24:00通关。目前,深圳湾口岸在22:30—24:00时段出入境人员数量在日均出入境人员总数中占比仅为3 .4%,旅客通行量降至约4000人次,车辆通行量为约500辆次。在口岸客流高峰期,深方口岸各查验单位开足验放通道,配足查验人力,基本满足当前旅客及车辆的通关需求。
答复函表示,下一步,深圳市将协调口岸检验部门及港方商讨深圳湾口岸货运24小时通关的可行性,以及通关口岸硬件设施设备、人员编制、经费落实、服务保障等具体需求,待形成成熟方案后按照口岸开放审批流程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
至于莲塘口岸,是按非24小时通关设计。而且,它今年底才开通,尚未得到国务院关于增编的批复,如另增开24小时通关,查验单位工作人员现有数量无法满足口岸配置需求。
市场一体化
将简化对频繁往返三地的个人税务处理
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对“关于对边境通勤人士实行特殊税务政策的建议”,答复函称,如果实行与欧陆国家税收协定类似的“边境通勤人士”条款,规定“边境通勤人士”只需向其居住地缴税,无需向所得来源地缴税,对于长期在内地工作的香港、澳门居民,会造成双重不征税的情况。
答复称,欧陆国家税收协定中的“边境通勤人士”条款,对于优化在大湾区内工作生活且频繁往来于三个税收管辖区之间的粤港澳个人税务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接下来,国家税务部门拟在工作中对“边境通勤人士”条款进行深入研究,适时与香港、澳门税务主管当局探讨如何借鉴相关条款规定,简化对频繁往返粤港澳三地个人的税务处理。
将探索粤方对港澳专业资格的单方先认
在关于促进专业资格互认的建议方面,答复函表示,接下来将建立更高效、多部门联动的专业资格互认工作机制,研究确定一批急需紧缺的职业资格互认项目,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探索开展粤方对港澳专业资格的单方先认。推动出台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便利就业的政策措施、畅通在粤执业渠道,努力形成大湾区内人才自由发展、自由流动的政策环境。
据答复函介绍,自2003年内地与香港签订C E PA (《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来,促进专业资格互认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在广东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香港居民1778人,其中2017年报名人数434人,呈逐年增加态势。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方面,自2004年起在港澳地区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评价试点,累计组织1.8万港澳居民在当地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而在推动港澳专业人才在内地便利执业方面,也已逐步向港澳人员开放服务领域执业许可,已实现在建筑、医疗、司法领域部分专业资格的互认或内地单方先认,如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产业测量师、建筑师等6项建筑领域专业资格的互认,允许港澳医师申请在内地短期执业,允许港澳律师在内地提供法律服务等。
力争逐步降低湾区内流量漫游资费
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还建议,取消或降低粤港澳大湾区手机长漫费和流量漫游费,推动实现大湾区通信资费一体化。
答复函称,这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广东省通信行业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的重要工作之一。但此项工作目前仍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和安全、财务、技术等方面的困难。
答复函为此详细解释困难何在。比如漫入大于漫出,粤方占用更多网络资源,而且漫游用户流量使用总量相对较少,港澳电信企业积极性不高;粤港澳电信计费结算存在延时,计费标准需明确,计费系统待改造;电话实名制落实难,网络安全存隐患等。
但答复函也表示,相关部门已就粤港澳大湾区通信资费一体化工作专门召开推进会,并将循序渐进推动工作目标的实现。比如鼓励企业加大与港澳电信企业结算价格谈判力度,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电信资费合理下降;引导企业尽快推出多款新的流量套餐产品,逐步降低湾区内流量漫游资费等。
深港合作
将在河套共同发展金融科技产业
深港创新合作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回复全国政协委员王国强的提案时,答复函透露,深港双方在国家的支持下,通过签署合作协议、备忘录和建立沟通协调机构机制等方式,积极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规划建设。
目前,深圳市正在开展“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落马洲河套地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将联合香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深港科技创新人员出入境、科研物资便利流动、科技资金跨境使用、职业资格互认方面综合授权、先行先试,建设要素流通畅通、科技设施连通、人员交流顺通的创新共同体,共同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答复函还透露,深圳市正积极会同港方在河套地区共同发展金融科技产业,加快构建完善的金融和资本创新体系,着力推动跨境金融生态建设,优化跨境金融营商环境,共同建设更高水平的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示范区。
深圳科技计划将有序地对港开放
答复函认为,提案中提出的支持香港学者参与内地科研计划和重大合作的建议基本上得到解决。目前,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已出台中央财政科技经费过境香港使用等多项政策措施。2018年5月,深圳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也指出,探索基于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的财政科研资金扶持计划,带动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而国务院港澳办也表示,未来还将开展多方面工作,包括与香港政府共同协商制定《内地与香港科技创新合作联合行动计划》,完善香港科技人员参加国家科技计划的制度化建设,支持香港科研人员更多融入国家创新体系等。
答复函透露,下一步,深圳市将实施“深港创新圈”专项资助计划,有序推进深圳科技计划对港开放,鼓励更多香港学者申请内地科研经费,参与内地科研项目,促进深港两地创新主体融合发展。
出品:南都采编指挥平台
统筹:南都大湾区工作室
采写:南都记者黄海珊 实习生 陈佳雪